蒙神恩待,我被弟兄姊妹選舉為教會中層帶領。一天,我到一處教會落實教會清理的工作,聽到弟兄姊妹反映韓某(我小姨妹)做教會帶領期間,聚會交通常講字句道理,總以作工多年為資本,顯露、誇耀自己盡過多少本分、受過多少苦,讓人崇拜她、聽她的。她還一貫轄制人、教訓人、打擊人,隨意論斷弟兄姊妹,說這個人信神不能蒙拯救、那個人也不行等等,導致弟兄姊妹都受她轄制、怕她三分。一次聚會中,福音組組長張弟兄反映工作果效不好,韓某就一個勁兒地摳問為什麼沒果效,把張弟兄摳問得不敢抬頭,可她仍是不放過,用手拍打著桌子厲聲訓斥。散會後,她又讓張弟兄留下來繼續盤問、教訓,導致張弟兄好長一段時間情形不好,活在消極誤解中。韓某被撤換後,依舊我行我素,不思悔改,在小組聚會時釋放觀念,散佈消極,攻擊、論斷帶領工人,攪擾、拆毀教會工作,教會帶領同工多次交通真理幫助她,並給她指出攪擾教會工作的後果,韓某不僅沒有悔改之意,還故意提問題刁難帶領同工,致使帶領同工受其轄制情形不好,影響了教會正常工作。
聽著弟兄姊妹揭露韓某的種種惡行,我心裡很是氣憤:「韓某怎麼這麼卑鄙、惡毒呢?竟做出這些惡事!唉,這也難怪,她從小就任性、蠻橫,在家時她哥哥、姐姐都怕她三分,什麼事都得順著她,不順著她就又哭又鬧的;韓某結婚後仍是這樣,她公公、婆婆都是信神的,對她很好,可一件事不如她意,她就會挑事鬧事,撒潑罵公婆,在村裡名聲很不好。根據韓某在教會中的一貫表現以及她日常生活中的人性活出,對照原則中說的『惡人就是本性惡毒,沒有良心理智、沒有人性的人,所以他們做了多少壞事都沒有愧疚感,沒有羞恥感。……惡人心地惡毒,恨惡好人並喜歡欺壓老實人、軟弱人,還常常巴結、勾結更惡的人,總以作惡為快樂,惡人是閒不住的,若不作點惡就不舒服。所以說,凡是不追求真理而作惡較多的人都是惡人』(摘自《精要選編·必須會分辨幾類人才能作好教會工作》)來衡量,她沒有良心,沒有人性,本性實質就是惡人啊!」這時,教會帶領同工和一些弟兄姊妹提出要整理韓某的開除資料,將她開除出教會!聽到這話,我心裡特別糾結,心想:「雖然從韓某的所作所為看她確實該開除,但她畢竟是我妻子的小妹,我們是親屬關係,肉體上是一家人呀!我要是表決開除她,以後我怎麼面對岳母一家呀?他們肯定會說我沒有人情味,六親不認,甚至還會因此和我斷絕關係。可若我不表決開除韓某,那就是包庇惡人,是對抗工作安排,直接抵擋神啊!……」我猶豫不決,心裡難受、痛苦,在激烈地爭戰著,是收集資料開除韓某,還是網開一面為她說話將其留在教會裡?此時,我大腦飛速地轉動著,想到岳父母一直特別器重我,我家條件差,結婚時他們不但沒跟我要彩禮錢,還給我家買了一套家具、一台彩電和電風扇,就連領結婚證的五百元還是他們給的呢;孩子出生時,岳母又給孩子買了許多生活用品,平日裡他們沒少給我們買這買那的……這些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上,岳父母一家人對我實在太好了,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一定得報答他們的恩情……此時,我渾身軟弱無力,無法面對要開除韓某這個事實。韓某從小嬌生慣養,深得岳父母寵愛,她哥哥、姐姐都讓她三分,現在我要表決開除她,岳母一家人知道了還不得說我無情無義、恩將仇報呀!唉……我以後又怎麼面對岳母一家人呀?
教會帶領周姊妹看到我一臉糾結的表情,對我說:「梁弟兄,韓某一貫打岔攪擾教會生活,根據原則應該開除出教會,這可是維護教會工作利益的大事呀!咱們得體貼神的心意,不能憑情感、徇私情啊!根據你小姨妹的種種表現,我們打算搜集整理她的開除資料,然後根據作惡事實定性開除。」此時我很無奈,內心糾結、痛苦、擔心、顧慮交織在一起,難以釋然,但面對弟兄姊妹的呼聲,以及小姨妹的種種作惡表現,我也無話可說,只得點頭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