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們受洗歸主後,常聽牧師長老講:「使徒保羅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4:7-8)我們只要撇下一切為主作工跑路、受苦花費,忍耐到底,等主耶穌再來時就能得著榮耀的冠冕被提進天國。」
這些年我們一直按著牧師長老說的去追求,認為為主勞苦作工、受苦花費,主就會賜給我們冠冕、祝福,而且當我們積攢的工價越多時,就越覺得自己有資格進天國,因此,我們每個人為主花費的勁都特別大,甚至覺得受什麼苦都值。但我們是否反思過:我們這樣的想法是否合乎主的心意,有沒有主的話作根據?主耶穌是否稱許我們這樣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