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基督經典話語|七 認識獨一無二的神自己方面的經典話語

(一)神的權柄方面的經典話語

1 自己就是權柄,神的權柄象徵神的至高無上與神的實質,神自己的權柄代表神的地位與神的身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2 「神的權柄」用土話解釋就是神能說了算,神有權決定怎樣作,神要怎樣作就怎樣作。萬物的規律都是神說了算,不是人能說了算的,也不是人能改變的,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而是因神的意念、因神的智慧與神的命定而改變,這是任何一個人都不可否認的事實。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3 就權柄本身而言,它可解釋為神的能力。首先,肯定地說,無論是權柄還是能力都是正面的,它們與任何反面的東西都無瓜葛,與任何受造之物和非受造之物都無關係。神的能力能創造出任何形式的有生命、有活力的東西,這是神的生命決定的。因為神是生命,所以他是一切生命體的源頭,與此同時,神的權柄能使所有的生命體順服神的一切話語,也就是按著神口中的話而產生,遵照神的吩咐存活、延續,在此之後,神便主宰、掌管所有的生命體,從來不會有誤差,直到永遠。這些是任何人與物都不具備的,只有造物主擁有、具備這樣的能力,所以稱它為權柄,這就是造物主的獨一無二。因此,無論「權柄」這個詞本身或權柄的實質,只能與造物主相關聯,因它是造物主特有身分與實質的象徵,它代表造物主的身分與地位,除了造物主之外,沒有一人一物與「權柄」這個詞有關聯,這也就是造物主獨一無二的權柄的解釋。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4 神的話語就是權柄,神的話語就是事實,在他的話未出口之前,就是他定意要作成一件事的時候,這個事情就已經成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5 造物主的權柄與能力在他創造的每一件新生物上得以發表,他的話與實並行,絲毫沒有誤差,也沒有絲毫間隔。這一切新生事物的出現與誕生都在證實著造物主的權柄與能力:既說必算,既算必成,既成必到永遠。這一事實從未更改過,以往是這樣,現在是這樣,以後永遠都會是這樣。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6 神的話中帶著能力,帶著威嚴,帶著權柄,這樣的威力與這樣的權柄,還有事實成就的必然性,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所不能及的,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所不能超越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7 從開始創造萬物,神的能力就開始發表了,開始流露了,因為神以話語創造了萬有,不管他以什麼方式創造萬有,不管他為什麼創造了萬有,總之,萬有是因著神的話語而生而立而存的,這就是造物主獨一無二的權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8 造物主不但能因著話語而得到他所要得到的一切,因著話語而成就他要成就的一切,而且他也能因著話語將他所造的一切掌管在他的手中,將他所造的萬物主宰在他的權柄之下,並且有條不紊,同時,萬物也將因著他的話語而生而滅,更因著他的權柄而存活在他制定的規律之中,沒有一物能僭越!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9 造物主獨一無二的權柄不僅體現在他能創造萬物、命立就立,同時也體現在他能管理主宰著萬物,賦予萬物生機活力,更體現在造物主能一次而永久地給他計劃中要創造的萬物以完美的形式、完美的生命構造、完美的角色出現存活在他所造的世界之中,體現在造物主所思所想不受任何條件的局限,不受時間、空間、地理的限制。造物主獨一無二的身分就如他的權柄一樣從亙古到永遠都不會改變,他的權柄永遠都是他獨一無二身分的代言與象徵,他的權柄將永遠與他的身分共存!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10 神創造了萬有,在神創造萬有之後,神又主宰著萬有,在神主宰萬有的同時神也在掌管著萬有。「神掌管萬有」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這句話怎麼解釋?怎樣與現實對號?怎樣通過認識「神掌管萬有」這一事實來認識神的權柄?從「神掌管萬有」這話中我們應該看到神掌管的不是一部分星球,不是一部分受造之物,更不是一部分人類,而是從宏觀到微觀,從人看得見的到人看不見的,從宇宙天體的各個星球到地球上的各類生物,以及人肉眼看不見的微生物,或以其他各種形式存在的生命體都在神的掌管之中,這就是「神掌管萬有」中的「萬有」的準確定義,這也正是神權柄施行與神主宰管理的範圍。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11 造物主的權柄所施行的方式不拘泥於宏觀與微觀,不局限在任何的形式之中。他能掌管天宇的運行,也能主宰萬物的存亡,更能調動萬物為他效力;他能管理山河湖泊的運轉,也能主宰其中的萬物,更能供應萬物的所需。這就是造物主獨一無二的權柄在人類以外的萬物中的彰顯。這樣的彰顯不是一生一世的,它永不停止,從不歇息,沒有一人一物能更改,能破壞,也沒有一人一物能加添或刪減,因為造物主的身分是無人能替代的,所以,造物主的權柄是任何受造之物不能替代的,也是任何的非受造之物不能夠達到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12 神讓一個民族在哪一片土地上生長,固定在哪兒,神不讓他動他永遠都動不了,神給他劃定一個什麼範圍,他就在什麼樣的範圍裡生活,人不會掙脫這樣的範圍,不會衝出這樣的範圍,這是很肯定的。不管這個侵略者他的勢力有多大,被侵略者他的勢力有多微弱,最終的結果是否成功那是神說了算,神已經命定好的,誰也改變不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九》
13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這是造物主對人類說的原話。在他說話的同時,那彩虹便出現在人的視線之中,直到今日。……造物主以他獨有的方式在信守著他與人立的約和他的承諾,所以,以彩虹出現作為神立約的記號,這無論對於造物主還是受造人類都是永不更改的天條、法則,這個持續不變的法則不得不說是繼造物主造了萬物之後的權柄的又一次真實的體現,不得不說造物主的權柄與能力是無限的,而以「彩虹」作為記號正是造物主權柄的繼續與延伸。這件事是神用話語作的又一件事情,是神用話語與人立約的一個記號,他告訴人他要定意作成什麼,以什麼方式應驗,以什麼方式成就,事情就這樣按著神口中的話而應驗了。只有神有這個能力,在他說了這樣的話的幾千年之後的今天,人類仍然能看見在神口中所說的彩虹。因著神的一句話,這件事情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更改、沒有變化。沒有人能將這彩虹挪去,也沒有人能改變它的規律,它只為神的話而存在,這就是神的權柄。「神說了必算,算了必成,成了必到永遠」這個話在這兒很明顯地體現出來,這是神權柄、神能力的一個很明顯的記號與特徵。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全能神教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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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神的權柄與神的身分在神的說話用詞上很明顯地流露出來,例如神說「我與你立約,你要……我已立你……我必使你……」中的「你要」、「我必」等等這些帶有神身分與權柄的肯定性的用詞,一方面是造物主的信實,另一方面它們都是具有造物主之身分的神的專用詞彙,也是慣用詞彙。如果一個人祝福他的後代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那無疑只是一種願望,並不是一種應許或賜福,所以人不敢說「我必使你如何如何,我要你如何如何」,因為人自己知道自己不具備這個權力,人說了不算,即使這樣說了也是一句空話,一句廢話,是人的慾望與野心所驅使的。……人的心裡都清楚地知道,人沒有這個權力達到這些,因為人自身的一切都由不得自己,怎麼能掌控別人的命運呢?而在神這兒之所以能說這樣的話,是因為神有這樣的權柄,他能成就、實現他給人的所有應許,兌現他給人的所有賜福。人類是神造的,神讓一個人的後代極其繁多,那是易如反掌的事,他讓一個人的後代興盛,也只是一句話便可成就的,他從來不為此而勞碌,為此而大傷腦筋或傷心勞神,這就是神的能力,神的權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15 神的權柄不是忽隱忽現、忽有忽無的,沒有人能衡量他的權柄到底有多大。神賜福給一個人,不管長達多長時間,他的這個賜福都是持續的,這個持續見證著神權柄的不可估量,也讓人類看到了造物主永不熄滅的生命力的一次次再現。他權柄的每一次彰顯都將他口中的話完美地呈現出來,呈現給萬物,呈現給人類,而他權柄所成就的每一樣事都是那樣的精美絕倫、天衣無縫。可以說,他的意念、他的話語、他的權柄與他所成就的每一樣工作,都是一幅無與倫比的精美的圖畫,對於受造之物來說,它的意義與價值是人類的言語所望塵莫及的。當神賜給人應許之後,無論這個人生在何處、在做什麼,無論他得著應許前後的背景是什麼,也無論他的生存環境發生了多大的變化,在神都瞭如指掌。神所說的話不管經過了多長時間,在神來看都如剛剛發生一樣。這就是說,神有能力,神有這樣的權柄跟進、掌管、實現他所給人類的每一樣應許,無論這個應許是什麼,也無論這個應許需經過多久才能完全得以應驗,更無論成就這個應許所涉及的範圍有多廣,例如時間、地界、種族等等,這個應許都將會得以成就、得以實現,而且在神都不費吹灰之力。這證實了一件什麼事呢?神的權柄與神的能力範圍掌管的是全宇宙、全人類。雖然光是神造的,並不能說神就只管理光,神造了水就只管理水,剩下的事就與神無關了,這是不是誤解?雖然神賜福給亞伯拉罕一事經過幾百年之後逐漸淡出了人的記憶,但這個應許在神來看依舊如故,它依然在成就的過程中,從來沒有停止過,而在此期間神是怎樣施行他的權柄的,萬物又是如何被神擺佈、安排的,在神所造的萬物之中發生了多少精彩的故事,這些儘管人類從不知曉,從不耳聞,但神權柄的彰顯、神作為的流露的每一個精彩的片段,都在萬物中流傳、頌揚,萬物都在彰顯著、訴說著造物主的奇妙作為,而造物主主宰萬物的一段段佳話將永遠被萬物傳揚。神主宰萬物的權柄與神的能力顯示給萬物的是神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當你看見了神的權柄與神的能力無處不在的時候,你便會看到神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神的權柄、神的能力不受時間、地理、空間和任何人事物的限制,神的權柄與他能力的範圍超過人的想像,是人測不透、是人難以想像的,是人永遠都認識不完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16 主耶穌叫拉撒路復活除了一句「拉撒路出來!」這樣的話以外,其餘什麼也沒說,就這一句話代表著什麼?代表神可以用話語成就一切,包括讓死人復活。當初神造萬物的時候,神創造世界的時候就是用話語,命令式的話語、帶有權柄的話語,萬物就這樣產生了,事情就這樣成就了。主耶穌口中說出的這一句話就如神當初創造天地萬物時口中說出的話語一樣帶有神自己的權柄,帶有造物主的能力,萬物因著神口中的話而立而成,同樣,拉撒路因著主耶穌口中的話從墳墓裡走出來,這就是來自神的權柄,他彰顯、實化在了神所道成的肉身中,這樣的權柄與能力屬於造物的主,也屬於造物主所實化的人子,這也是神叫拉撒路復活這一事實教導給人的認識。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
17 神有權柄能叫一個人死,讓那個靈離開肉體,回到陰間去,或者回到他該去的地方。人什麼時候死,死後去哪兒,這些都是神說了算,神隨時隨地都可以作這些事,他不受人、事、物、空間、地理的轄制,只要他想作他就能作,因為萬物生靈都在他的主宰之下,萬物也因著他的話語、他的權柄而生而滅。他能讓一個死人復活,這也是他隨時隨地都能作的事,這是造物的主獨有的權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
18 凡是神口中的話都是命令、都是天規、都是神權柄的發表,因為在神每一句話的背後都隱含著神對觸犯神命令,對違背、對抗天規者的處罰。……在萬物之中,包括撒但在內,沒有一人一物能越過造物主所制定的天規、天條,沒有一人一物敢違抗這些天規、天條,因為沒有一人一物能改變、能逃脫造物主對違抗者的處罰。只有造物主能制定天規、天條,只有造物主有能力施行這些天規、天條,只有造物主的能力無人無物能超越,這就是造物主獨有的權柄,這個權柄在萬物中是至高的,所以,絕對沒有「神是最大,撒但是其次」的說法。除了擁有獨一無二權柄的造物主之外,別無他神!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19 撒但敗壞人類幾千年,作了無數的惡,迷惑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人間犯下了滔天罪行,它殘害人、迷惑人、引誘人與神對抗,它攪擾、破壞神經營計劃的惡行累累,然而,在神權柄之下的萬物生靈一如既往地遵循著神所制定的法則與規律。與神的權柄相比,撒但的邪惡本性與它的猖獗是那麼的醜陋不堪,那麼的令人噁心、厭憎,也是那麼的渺小與不堪一擊。儘管撒但遊走在神所創造的萬物其間,但它絲毫改變不了在神命定之下的任何人、事、物。幾千年過去了,人類依然享受著神所賜予的光與空氣,人類依然喘息著神親口呼出的氣息,人類依然享受著神所創造的花鳥魚蟲、享受著神所供應的萬物;晝與夜依然在不停止地更替;四季也如常地交換著;天上飛翔的大雁今冬離去,明春依然會歸來;水裡的魚兒從來都不曾離開江河湖泊——牠們的家;地上的知了在夏日裡盡情地唱著牠們自己的歌謠;草叢裡的蛐蛐兒在秋日裡伴隨著秋風輕聲吟唱;大雁成群結隊,而蒼鷹形單影隻;獅群以狩獵為生;麋鹿離不開鮮花和草叢……萬物中的各種生靈去了又來,來了又走,在瞬息間千變萬化,而不變的是牠們各自的本能與牠們的生存法則,牠們在神的供應與滋養之下存活,沒有人能改變牠們的本能,也沒有人能破壞牠們的生存法則。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20 神雖然有權柄、有能力,但他的權柄是真實的實際的,並不是空洞的,神權柄與他能力的真實性與實際的一面是在他創造萬物、掌管萬有,是在他帶領人類、在他經營人類的過程當中逐步地流露出來與體現出來的。正是神主宰人類、主宰萬物的每一種方式、每一個角度、每一個細節與他成就的所有工作,還有他對萬物的了解,確確實實地證實了神的權柄、神的能力不是一句空話。他的權柄與能力時時事事都在彰顯著、流露著,這些彰顯與流露都在訴說著神的權柄是實實際際存在的,因為他時時刻刻都在以他的權柄與他的能力繼續著他的工作,掌管著萬物,主宰著萬物,而他的能力與權柄是包括天使與神的使者都不能代替的。神賜福給亞伯拉罕什麼,賜福給約伯什麼,這些都是由神決定的,是由神說了算的,即使神的使者曾親臨亞伯拉罕或約伯,但是他們所做的都是按著神的吩咐,都在神的權柄之下,他們同樣都是在神的主宰之下。雖然人在聖經的記載當中看見神的使者臨到亞伯拉罕,雖然人並沒有看到耶和華神親自作什麼,但事實上,真正的能力與權柄的實施者只有神自己,這是不容任何人置疑的!即便你看見了天使或者是使者大有能力,行了神蹟奇事,或者他們接受神的託付做了一些事情,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只是為了完成神的託付,絕對不是神權柄的彰顯,因為沒有一人一物具備、擁有造物主創造萬物、主宰萬物的權柄,所以沒有一人一物能施行、彰顯造物主的權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21 對於神的權柄撒但從不敢超越,而對於神的命令與具體的吩咐,撒但更是小心聽命、順從,從不敢違抗,當然它也不敢隨意改動神的任何命令,這就是神給撒但的範圍,所以,它從不敢超越這個範圍。這是不是神權柄的威力呢?是不是神權柄的證實呢?撒但怎麼對待神,在它心裡怎麼看待神,這些它比人類更清楚,所以對於神的地位、神的權柄,撒但在靈界看得清清楚楚,對於神權柄的威力與神權柄施行的原則它深有體會,它絲毫不敢怠慢,不敢有任何的觸犯,它不敢超越神的權柄作任何的事,也不敢對神的怒氣有任何的挑戰。儘管它本性邪惡、狂妄,但它從不敢跨出神給它制定的界限、範圍。千萬年來,它嚴格地守著這個界限,守著神對它的每一個吩咐、每一次命令,從來不敢越雷池一步。撒但雖然惡毒,但是比敗壞的人類「明智」得多,它知道造物主的身分,也知道自己的界線。從撒但「循規蹈矩」的行事當中便可看見神的權柄與神的能力就是撒但不可超越的天條,也正是因為神的獨一無二、因為神的權柄,萬物才得以在規律中變化、生息,人類才能在神所制定的軌跡中繁衍、存活,沒有一人一物能打破這個規律,沒有一人一物能改變這個法則,因為它們都是出自於造物主之手,出自於造物主的命定,也出自於造物主的權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22 雖然人活在萬物之中享受的是這個世界給人帶來的各種物質的所需,看到的是這個物質世界在不斷地向前發展,但是人所經歷到的,就是人的心、人的靈所經歷所體驗到的都與任何物質無關,是任何物質所不能代替的,它是人心靈深處的體悟,是人的肉眼看不到的,這些體悟是人對命運、對人生的理解與感受,而人的體悟讓人常常感覺到冥冥之中有一位主宰者在為人安排著一切,擺佈著一切,人在這一切的事物中身不由己地接受著命運的擺佈與安排,同時也身不由己地在接受著造物主為人前方道路的安排,接受著造物主對人命運的主宰,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無論人對命運的領悟與態度是什麼,然而,這個事實是任何人都不能改變的。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23 人每天該去哪,每天要做什麼,碰到什麼人、什麼事,要說哪些話,要發生哪些事,是人能預料得到的嗎?可以說,人不但不能預知這一切的發生,更不能控制事情如何發展,這些不能預料得到的事在人的生活中屢見不鮮、頻頻發生。這些「生活瑣事」的發生與發展方式或規律在不斷地提示著人類:任何一件事情的出現都不是偶然的,它發展的過程與它的必然性都不以人的意願而轉移。每件事情的發生都為人類傳遞著造物主對人類的告誡,也傳遞著人類並不能自己掌握自己命運的這一信息,同時也回擊著人類妄想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這一野心與慾望。這樣的回擊猶如一記記重重的耳光一次又一次地搧向人類,讓人類不得不反思人類的命運究竟是誰在主宰與掌管著,人類也不得不在野心與慾望的不斷破滅與被摧毀中而不自覺地順應命運的安排,接受現實,接受天意,接受造物主的主宰。從一次又一次「生活瑣事」的發生到人類一生的命運,無一不透露出造物主的主宰與安排,也無一不在傳遞著「造物主權柄的不能逾越」這一信息,傳遞著「造物主的權柄是至高無上的」這一永恆不變的真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24 造物主對一個人出生的命定意味著造物主即將賜予一個人生存所必需的一切,而一個人的誕生也意味著他將從造物主得著他生存所必需的一切,也意味著從此他將以另外一種形式活在造物主的供應之下,也活在造物主的主宰之下。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25 各種各樣人的出生決定於造物主對各種人命運的安排,也決定了各種各樣人今生的命運,決定了各種各樣人今生的角色與使命。這一切都在造物主的主宰之下、命定之下,沒有一人能擺脫這樣的命定,也沒有一人能改變自己的出生,更沒有一人能選擇自己的命運。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26 一個人出生的背景如何、離世的背景是什麼,都與造物主的命定有關,這就是一個人的宿命,即一個人的命運。……人可以為自己的未來作出各種規劃,但沒有一個人能規劃出自己如何出生與離世的方式與時間。儘管人都極力迴避抵制死亡的到來,但死亡卻在人不經意間悄悄地逼近人,沒有人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離世,也沒有人知道自己將以怎樣的方式離世,更沒有人知道自己將在何地何方離世。很顯然,掌握人類生死大權的並不是人類自己,也不是自然界的某種生靈,而是擁有獨一無二權柄的造物主;人類的生死並不是自然界某種規律的產物,而是造物主權柄主宰之下的結果。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27 無論人的能力大小、智商高低、有無心志,然而在命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大小、高低、貴賤。人的一生從事哪種職業,靠什麼維持生計,擁有多少財富,不取決於人的父母,也不取決於人的才能與人的努力或野心,而是取決於造物主的命定。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28 就命運而言,每個人都是獨立的,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命運,所以,任何人的父母對於一個人一生的命運都沒有絲毫的攔阻,而對於一個人此生所扮演的角色也絲毫不會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可以說,一個人無論被命定生在什麼家庭,在何環境下長大,都只是其完成此生使命的前提,絲毫不能決定一個人一生的命運,也絲毫不能決定一個人在怎樣的命運中完成其使命。……造物主命定下的任何一個人的使命都不受任何客觀條件的影響,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特定的成長環境中成熟,而一步一步地走上自己的人生道路,一步一步地實現造物主為其安排好的命運,不由自主地自然而然地走入茫茫人海,走上人生的崗位,為著造物主的命定、為著造物主的主宰而開始履行一個受造之物的職責。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29 婚姻是人一生中的重要關口,它因人一生的命運而產生,它是一個人一生命運的一個重要環節,它不以人的意志與人的喜好為基礎,不受任何外界條件的影響,而是完全取決於兩個人的命運,取決於造物主對擁有此婚姻的兩個人的命運的命定與安排。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30 人活到這麼大歲數,基本上每一個人在一生當中都遇到過好多次險事、好多次試探,因為撒但就在你身邊,無時無刻不在盯著你,它喜歡你臨到災害,喜歡你臨到禍患,喜歡你事事不如意,也喜歡把你放在撒但的網羅裡。而神所作的呢,在時時刻刻地保守著你,使你避開了一次又一次的禍害,一次又一次的災難。所以說人的一切,平安也好,喜樂也好,福氣也好,人身安全也好,事實上都是在神那兒掌控著,都是神引導、主宰著每一個人的一生、命運。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六》
31 人在神的權柄之下,每一個人都在主動地或者被動地接受著神的主宰與安排,人的一生無論怎麼掙扎,無論走過多少彎路,最終都要回到造物主為人安排好的命運的軌跡中來。這就是造物主權柄的不可逾越,也是造物主權柄主宰管理萬物的方式。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32 因為神是人唯一的主,神是人命運唯一的主宰者,所以人自己不可能主宰自己的命運,人也不可能超越人的命運。無論一個人的能力有多大,都不可能影響更不可能擺佈、安排、左右與改變他人的命運,只有獨一無二的神自己才能主宰人的一切,因為只有獨一無二的神自己擁有主宰人類命運的獨一無二的權柄,所以只有造物主是人類獨一無二的主宰者。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33 神的權柄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是存在的,無論在什麼情況下神都按著他的心思、按著他自己的意思主宰安排著每一個人的命運,主宰安排著萬物,這事不會因著人的改變而改變,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也不以任何時間、空間、地理的變動而變動,因為神的權柄是神自身的實質。人能否認識接受神的主宰,能否順服神的主宰,這絲毫改變不了神主宰人類命運的事實,也就是說,不管人對神的主宰是什麼樣的態度,根本改變不了神主宰人類命運、主宰萬物的事實。即便你不順服神的主宰,你的命運依然在神的主宰之下;即便你認識不到神的主宰,神的權柄依然存在。神的權柄與神主宰人類命運的事實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也不以人的喜好、人的選擇而改變。神的權柄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無刻不在,天地廢去,他的權柄卻永不廢去,因為他是神自己,他擁有獨一無二的權柄,他的權柄不受任何人事物、空間、地理的轄制與限制。無論何時神都在一如既往地施行著他的權柄,彰顯著他的大能,繼續著他的經營工作,主宰著萬物,供應著萬物,擺佈著萬物,任何人都不能改變,這是事實,這也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34 神雖然有權柄、有能力,但他作事很嚴謹,很有原則,他作事很守信。他的嚴謹與他作事的原則顯示出造物主的不可觸犯與造物主權柄的不可逾越。雖然他擁有至高無上的權柄,萬物都在他的權下,雖然他具備主宰萬物的能力,但神從來都不破壞、不打亂自己的計劃,他每次權柄的實施都嚴格地持守著他自己的原則,準確地按著他口中所說的、按著他計劃中的步驟與目標而進行。不言而喻,在神主宰下的萬物也都遵循著神權柄實施的原則,沒有一人一物能逃脫他權柄的擺佈,也沒有一人一物能改變他權柄實施的原則。在他的眼目中,蒙賜福之人因著他的權柄而得到祝福,被咒詛之人因著他的權柄而受到懲罰。在神權柄的主宰之下,沒有一人一物能逃脫神權柄的施行,也沒有一人一物能改變神權柄施行的原則。造物主的權柄不會因著任何因素的改變而改變,同樣,他權柄施行的原則也不會因著任何的原因而改變。天地巨變,造物主的權柄卻不會變;萬物廢去,造物主的權柄卻永不廢去。這就是造物主永不更改、不可觸犯的權柄的實質,這也正是造物主的獨一無二!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35 人類的命運、萬物的命運都與造物主的主宰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都與造物主的擺佈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歸根結底,人類與萬物的命運如何都與造物主的權柄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人類在萬物的規律中體會到了造物主的擺佈與主宰,在萬物的生存法則中看到了造物主的掌管,在萬物的宿命中歸結出了造物主對萬物主宰與掌管的方式,而在人類與萬物的生死輪迴中人類真正體驗到了造物主對萬物生靈的擺佈與安排,也真正看到了造物主的擺佈與安排超越世間的一切法令、規章、制度,超越任何的力量與勢力。由此,人類不得不承認造物主的主宰是任何受造之物所不能破壞的,而在造物主命定之下的萬事萬物是任何勢力都不能侵擾、不能改變的,人類與萬物正是在這樣的天規天條中生存、繁衍了一代又一代。這不正是造物主權柄的真實體現嗎?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

來源:     全能神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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